乡村治理现代化相关理论问题辨析
2021-12-26殷辂
南方农业 2021年24期
殷 辂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河南郑州 450002)
乡村治理现代化是指在现代环境下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过程,它不是复制某种特定的模式,而是因地、因时实现善治。在现代与传统、西方与东方、城市与乡村二元对立的格局中,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容、目标和实现路径都会出现偏差,成为现实之外的想象。在乡村治理现代化问题上,存在很多模糊性的认知,需要加以辨析。
1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本质是“善治”理念的现代展现
20世纪90年代以来,“治理”概念的含义发生了变化,控制、操纵、掌舵等传统含义被剥离,多元主体之间的协调、互动成为“治理”的本质内涵。“治理”词义的更新,不但是理念的更新,同时也是适应现实变化的产物。社会成员不但是治理的客体,还是治理的主体,从垂直性的管理和被管理的主客体关系,走向水平式的主体间共治,这是现代治理理念的本质。这种理念与中华传统的“善治”有相似之处,所不同的是,传统的善治将主体的“自我治理”视为社会治理的基础,强调“修教化与制礼法的统一”。在自我治理的基础上,多元的治理主体才能相互协同、各适其宜。现代治理理论强调多元主体共治,消解了主客体管控模式,然而,平等合作的新型关系不是强调多中心就能解决,如果没有主体的自我治理,没有基本的价值认同,就只有多元而没有合作。各尽其分、协同于理,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善治”[1]。
现代化意味着创新,但创新不是与传统割裂,而是“随时变异以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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