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之法律效力初探
2021-12-26唐玉前
农村科学实验 2021年27期
关键词:质量
唐玉前
(广西扶绥县种子管理站,广西 扶绥 532199)
目前,针对市场当中出现的假冒伪劣种子问题,各级有关部门加强全面监督和管理,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种子问题不断降低,农民群众的自身利益得到了保障。但仍有一些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问题发生,需要通过田间现场鉴定方法,有效解决相关纠纷。相关鉴定部门一方面需要提高田间现场鉴定工作质量,另一方面还应充分保证鉴定工作的法律效力。
1.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的类型和特点
1.1 类型
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往往存在许多影响因素,具体包括肥料、水分、温度以及湿度等。因此,因其种子质量纠纷问题的原因也十分复杂,可能是外部因素导致,也可能是由于内部因素所引起。常见的种子纠纷类型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由种子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在商家买回种子进行催芽处理后,发现发芽率较低,而且在田间存在明显的参差不齐现象,严重影响了农作物产量。一旦购买到假种子,在发芽和果实等方面会存在明显差异,并会降低农作物的实际产量和质量。
其次,由于气候因素引起的纠纷。由于全国各地不同地区每年的气候情况并不稳定,例如出现多雨水、干旱以及低温等天气状况,这会使幼苗由于天气因素而出现减产或死亡等情况。
再次,由于人为管理不当引起的纠纷。农民在实际种植过程中,由于考虑问题不够全面,进而导致田间管理过程存在漏洞,例如播种时对种子种植过深,将会对种子正常发芽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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