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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家庭农场 迈向现代农业

2021-12-25张峰

农业科技通讯 2021年4期
关键词:主体农业生产

张 峰

(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 河北衡水053000)

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农业经营制度创新,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从发展实践来看,对家庭农场的特点、发展趋势、规范提升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认知、准确把握,促进其更好更健康地发展,为农业规模经营、效益提升、农民增收发挥更大的作用。

1 准确把握家庭农场的概念和特征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

2008 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第1 次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之一提出。2013 年,第1 次在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并强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家庭农场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以家庭为单位经营。家庭农场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即使有雇工也只发挥辅助作用。二是主要劳动力专业务农。家庭农场专门从事种养业专业化生产,经营者大部分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示范带动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农产品生产能力。三是种养经营规模适度。家庭农场有适度的种养规模,经营者通过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获得较高的种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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