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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问题与提升建议

2021-12-25熊永莉彭桂萍胡俊丽王军华杨兴柏

农业科技通讯 2021年6期
关键词:总产荆门市合格证

熊永莉 伍 君 彭桂萍 文 彬 胡俊丽 王军华 杨兴柏

(1.荆门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所 湖北荆门448000;2.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湖北荆门448000;3.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湖北荆门448000)

荆门市近年来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始终位居全省前列。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1.1 农产品种植规模较大

2019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688.5万亩,总产286.5万t,其中,小麦179.7万亩,总产39.0万t;水稻377.0万亩,总产218.0万t;玉米77.5万亩,总产23.5万t;大豆49.3万亩,总产4.9万t;薯类3.8万亩,总产1.0万t。2019年全市油料种植面积185.8万亩,总产31.8万t,其中,花生25.7万亩,总产6.4万t;油菜籽153.6万亩,总产24.6万t;芝麻6.5万亩,总产0.7万t。2019年全市蔬菜及食用菌面积74.9万亩,总产180.0万t;瓜类面积10.7万亩,总产23.0万t;果园面积28.0万亩,总产39.2万t。

1.2 生产主体与品牌较多

2020年荆门市《主体名录库试行》录入蔬菜、水果、畜禽、禽蛋、水产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总数482家,其中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7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98家、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212家。优质农产品“三品一标”企业323家、产品528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企业224家、产品369个;绿色食品企业73家、产品125个;有机食品企业9家、产品15个;取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的17家、产品19个。全市“三品一标”认证总面积367.87万亩,总量居全省前列。

1.3 质量监测合格率较高

2019年,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对荆门市种植业产品(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合格率为100%,畜禽产品合格率为100%,水产品合格率为100%。2020年截止到7月30日,全市共抽取农产品样品2 541批次,其中定量检测样品569批次(种植业产品380批次,畜禽产品167批次,水产品22批次),合格率为100%;定性检测样品1 972批次(种植业产品430批次,畜禽产品1 245批次,水产品252批次),合格率为100%。生产基地、企业快速检测样品2 968批次 (种植业产品461批次,畜禽产品2297批次,水产品210批次),合格率为100%。原粮产品及其制品300批次,合格率为100%。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对荆门市畜禽、蛋类产品进行第2次例行监测,只发现个别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1.4 生产监测、执法监管较严

通过微信视频、语音等现代新媒体,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自检或委托检测行为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和督办检查。鼓励企业加大对绿色、有机食品的认证力度。配合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进行市级例行监测。加强新粮上市前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掌握粮食质量及卫生状况,严格实行粮食出入库检验制度,提高科技储粮水平。成立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种子、农药、肥料、畜禽投入品、渔业和农机监管等进行专项整治。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领导小组,把握重点产品进行严格监管,进一步严格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措施,杜绝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行为[1]。

1.5 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较细

组织召开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专题会议,宣传与贯彻部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积极提供指导服务,引导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在产品上市时主动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结合农产品追溯平台应用,迅速建立健全种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形成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库。实现本地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地标标识企业全面覆盖,上市的产品全部佩戴身份证,由证查源。荆门市农业农村部门对各地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不断加强督办检查,检查种植养殖生产者出具合格证情况,严防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

2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及原因分析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

少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存在重效益轻安全、重产量轻质量的思想,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安全隐患。例如有的家禽养殖户为了增加存活率,在家禽生长的过程中可能会用到氟苯尼考和氯霉素等药物。这些药物的使用导致了生产的产品在一定程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2.2 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多、小而分散,多数是个体经营户,小规模的分散生产经营活动对控制投入品的质量不利,易导致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不能得到保障,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的提升。

2.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薄弱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基数较大、产品品种众多,抽检难以全覆盖;农产品产销环节监管力度不够,农产品生产是在露天工厂,难以全方位监督,农产品流通环节暂时还不具备执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和强制认证制度的条件。

2.4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有待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级、县级检测机构普遍存在检测能力不强、检测覆盖面不广的问题。荆门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所作为新整合成立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认证和省农业农村厅的机构考核,获得23个产品、180个参数的检测能力资质。这些已具备的检测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求,但要完全满足社会市场主体的检测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检测能力还有待持续提高。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明显存在技术人员匮乏、检测仪器配备不到位、办公场所有限等问题[2]。

3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建议

3.1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

常态化组织学习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人人讲农产品质量安全、个个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3.2 努力提升农产品种养生产经营标准化水平

不断提升农产品种养生产和经营规模化程度,不断转变小农经济模式,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进程。加快农产品专业化标准的出台,加强农产品种植生产和经营的技术指导,引导农业生产和经营,促进农产品质量的快速提升。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的宣传培训,造就一批具有现代科技知识的职业化农民队伍。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实行基地认证制度,对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基地取消认证,但可隔年再申请认证。

3.3 健全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彻底扭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头重脚轻的局面,机构人员配置、经费保障向县、乡倾斜,明确职责,切实将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3]。

3.4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加大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金的投入,为检测工作的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严格按照满足政府监管需求、社会委托需求的原则,配齐各级检测机构。建立省、市、县、乡4级检测机构良好的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各级检测机构要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有关单位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来促进检测能力的提高。各级检测机构要面向政府、企业、社会明确检测机构发展方向,适时做好资质扩项工作,更好地实现精准服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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