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产系统不可回收VOCs放散气与焦炉废气综合利用小结
2021-12-24李晓宏
中氮肥 2021年4期
李晓宏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洪洞 041606)
0 引 言
2019年3月12日, 《临汾市2019年钢铁、焦化行业深度减排实施方案》发布,要求焦化企业加快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2019年5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现有企业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本标准,进一步加强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面对日益严峻的VOCs治理要求与排放标准,焦化企业应当选择先进、成熟、稳定、可靠的治理技术实施改造。
1 技改背景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西焦化)现有JN60型焦炉6座,设计产能3600kt/a焦炭。炼焦生产中,焦炉炭化室内产生的挥发物送到化产车间,化产车间的主要任务是净化处理炼焦生产中产生的荒煤气:荒煤气经循环氨水、高压氨水冷却后进入气液分离器,分离掉焦油及煤气后经初冷器冷却进入电捕焦油器除去焦油,焦油作为焦油深加工的原料送往粗苯焦油加工厂;除去焦油的煤气经鼓风机加压送硫铵工段饱和器,煤气中的氨与硫酸反应生成硫铵,硫铵作为产品外销;经饱和器脱氨后的煤气送往脱硫工段脱除煤气中的苯和硫化氢,生产合格的熔融硫,同时将富含苯族烃的富油送往粗苯工序蒸硫脱苯并对部分脱硫液进行提盐,净化后的煤气送往甲醇厂、锅炉、管式炉等用户。
当前化产车间煤气冷凝鼓风区域的放散气已收集至排气洗净塔进行处理,脱硫、硫铵区域的放散气仍处于无组织放散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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