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地压矿井安全论证及专项监管监察情况分析报告》印发
2021-12-23
矿山安全信息 2021年4期
关键词:煤矿
近年来,我国冲击地压矿井数量呈增长趋势。为坚决防范遏制煤矿冲击地压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煤矿冲击地压事故的通知》,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专项监管监察的通知》,部署开展冲击地压矿井安全论证和专项监管监察工作。根据上述通知要求,2020 年9-12 月,山东、陕西等13 个有冲击地压矿井的省级人民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开展了冲击地压矿井安全论证及专项监管监察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安全论证开展情况
目前,全国共有冲击地压矿井138处(含2处按冲击地压管理矿井),分布在山东、陕西、内蒙古、黑龙江、甘肃、辽宁、新疆、江苏、山西、吉林、河南、河北、江西等13 个省(区)。截至2020 年11 月底,12个省(区)已组织开展并完成了安全论证工作,对有冲击地压灾害的119处矿井,提出了分类处置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委托鄂尔多斯市对辖区内冲击地压矿井进行了安全论证,因效果不理想,目前正在组织专家重新开展安全论证。经论证,在119 处有冲击地压灾害的矿井中,118 处具备冲击地压灾害防治能力,其中47处矿井需核减产能1316万t/a,具体为:黑龙江省6处矿井、核减产能220万t/a,山东省29处矿井、核减产能631 万t/a,陕西省9 处矿井、核减产能330万t/a,河北省1处矿井、核减产能90万t/a,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 处矿井、核减产能15 万t/a;黑龙江龙煤集团鹤岗矿业公司南山煤矿不具备冲击地压灾害防治能力,2020年底前已淘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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