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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减轻农牧民负担的做法与优化措施

2021-12-23李隽萍

农业工程技术 2021年11期
关键词:农民负担农牧民监管

李隽萍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青海 海东 810799)

随着全国深入改革农村税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显著改变了农村形势。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强化与完善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情况,乐东区从减负政策、制度等方面积极落实相关工作。

乐都区现辖19 个乡(镇),354 个行政村,1464 个村民小组。国土“二调”耕地面积53.05 万亩,园地0.12 万亩,林地185.58 万亩,草地108.05 万亩,确权实测耕地面积 49.73 万亩。2019 年末,全区农业人口23.88 万人,农户6.4 万户,农村长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15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

一、减轻农牧民负担的主要做法

1、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海东市乐都区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以及青海省的相关文件,由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时组织召开主题会议,会议参与主体涵盖农牧局、财政局、扶贫局等相关单位,要求乐都区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以及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党委政府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识显著增强,构建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制度,明确部门责任,保障了农牧民减负的工作成效。

2、强化建设保障制度体系

乐都区为深入落实农民负担监管政策,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联动作用,结合全区实际情况,构建了完善的保障制度体系。区农监委补充调整农监委人员、成员单位,明确各个成员单位的职责。区发改委全面审核涉农收费文件,公示符合要求的文件,公示时间半个月左右。农监委补充完善了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如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等,并向农户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充分发挥农民的监督职能。区监察局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追究各种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行为。

3、检查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程度

乐都区为全面落实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大力完善农牧业项目资金管理体系,规范“一卡通”发放形式,构建了补贴资金专户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体系,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乐都区金额较大的涉农资金项目较多,需深入落实专项监管制度、审批制度,资金使用严格审批,月末统计上报节余情况。规避人为截留、挪用等问题,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

4、专项治理农民负担重点领域

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相关文件精神,乐都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乐都区实施15 年免费教育,针对贫困大学生,积极拓展资助项目,综合运用公益组织捐赠与新生资助项目等手段。构建完善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审核制度,必须经过村民大会、乡镇政府、区财政局等多层审核,提高项目与群众意愿的吻合度,切实维护农牧民利益。

为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推动建设美丽乡村,乐都区结合实际推出了52 个“筹资筹劳一事一议”项目,涵盖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太阳能路灯安装、村庄道路硬化等多项内容,农民负担得到显著减轻。

此外,为高效监管“筹资筹劳一事一议”项目,乐都区构建“一事一议”六项制度,提高“一事一议”项目透明度,使农牧民充分了解财政“一事一议”项目的运行情况,切实发挥群众的监督职能,提高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效益与管理水平。

二、减轻农牧民负担的优化措施

乐都区通过开展系列减负工作,显著减轻了农牧民负担,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开展的重要性,不能创新减负工作思路,缺乏长效机制。可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的工作成效。

1、提高重视程度

如果不能科学处理农民负担问题,不仅难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还会阻碍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要严格规范涉农收费环节,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有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1]。同时,逐步拓展农民负担监管领域,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纳入监管范畴。同时,结合时代发展特征与地区实际,对监管思路、监管范围等进行创新和拓展,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规避不合理收费、集资摊派等不良行为。

2、加强政策宣传

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与农牧民的认识水平,改善工作效果。

拓展宣传方式,综合运用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专项学习、张贴宣传标语等手段,大力宣传农民减负相关的政策法规与制度条例。

强化廉政教育,融合线上、线下教育手段,改善廉政教育效果。线下教育包括讲座、演讲、学习等形式;线上教育则是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2]。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的融合应用,能克服单一教育手段的弊端,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实施成效。积极引入真实反面案例,帮助各级干部充分认识非法行为的后果,增强廉政意识、守法意识等得,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与上级部门的规定。

切实发挥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职能,全面贯彻政务公开制度,设置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多样化的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执政透明性。出现举报需第一时间成立监督组,深入、详细地调查举报事项,严肃惩处。

3、完善农民负担监测制度

构建和完善农民负担监测制度,实时掌握监督管理信息动态,满足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需求。结合文件精神,健全涉及农民负担政策文件的会签、信息公开等制度,拓展和优化监测范围、监测质量,帮助政府制定科学决策。进一步健全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定期更新,避免社会矛盾。同时,构建新债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落实事前预算、民主决策等程序,逐步消除村级不良债务[3]。各级经管站结合工作目标,合理划分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一旦违反政策规定或没有深度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需依据法律制度严肃处理。专项审计涉农类筹资筹劳事项,及时公布审计结果,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结语

深入落实与开展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能降低农牧民的负担水平,加快农村社会发展速度,构建和谐稳定农村。需认真学习党中央的指导意见,大力完善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机制,强化内外部监管,使农民负担维持在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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