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自主性分级标准浅析
2021-12-22贾勤康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2期
贾勤康
随着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无人机体现出越来越强的自主性。这直接影响到了人与无人机的交互与控制关系。不同自主性强度的无人机在这些方面體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从理论上对无人机进行自主性等级划分对研究无人机的指挥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对无人机自主性等级划分标准进行研究,总结出相关标准的划分依据,为今后的无人机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一、无人机自主性等级标准研究现状
关于无人机自主性等级的划分,国外研究较多。比较典型的有Sheridan的自动装置等级(LOA)、自主控制水平等级(ACL)、无人系统自主性等级(ALFUS)、人-机权限四级模型和自主系统参考框架等。
Sheridan的自动装置等级主要通过计算机与人对决策的影响程度对自主性进行划分。最低的自主性等级下,计算机不提供任何帮助,人应该处理所有的工作。而最高的自主性等级下,计算机不受人支配,自主决定每一件事情。
自主控制水平等级是美国空军研究实验室为了研究无人机的自主性而定义的。经历了多个版本的修改。十个自主性等级分别为:遥控引导、实时故障诊断、飞行状态自适应、机上航路重规划、机群协同、群战术重规划、机群战术目标、分布式控制、机群战略目标、完全自主集群。该自主性等级聚焦于无人机的自主性能力,根据无人机的自主性能力由强到弱对自主性等级进行划分,与Sheridan自动装置等级相比更加针对无人机这一特定的自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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