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乡镇特色旅游业发展路径探究※
——基于四川硗碛藏族乡的个案调查
2021-12-22李晨婧朱晶进
四川旅游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李晨婧 朱晶进
(1.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2249;2.四川大学,四川 成都610065)
随着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旅游资源挖掘的不断深入,发展旅游业已逐渐成为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乡村脱贫的一种重要途径。2018年,国家旅游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文件,要求切实加大深度贫困地区的旅游扶贫支持力度。乐长虹同志在《奋力推进民族经济工作迈进新时代》中也指出,要聚焦精准脱贫,坚决打赢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重点攻克深度民族贫困地区脱贫任务。[1]
根据1993年国家民委发布的《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民族乡是少数民族聚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建立的乡级行政区划。本文所指的民族乡与法律意义上的民族乡的内涵一致,而民族镇则采用更为广义的界定,包括民族乡撤乡改建的“民族镇”和具有浓厚民族文化特色的镇。(1)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一些民族乡被撤乡改镇或者撤乡并镇。然而,1992年7月17日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停止审批民族镇的通知》明确规定,“民族镇”的划分不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各地应当停止审批建立“民族镇”。由此可知,“民族镇”在法律上不被认可,但事实上却依然存在。也就是说,在法律的意义上,仅存在经过合法程序批准建立的民族乡,不存在民族镇。特色旅游业主要指旅游地以其较为独特的旅游资源和优势吸引游客前来参观游玩的一种发展模式,如民族特色旅游、生态特色旅游以及古文化特色旅游等。本文讨论的川西民族乡镇特色旅游业,则是指以民族文化为主要特色的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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