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放开后高龄孕产妇的高危因素分析和临床干预对策
2021-12-20胡艳潘婕
胡艳,潘婕
(1.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江西上饶334000;2.江西省上饶市市立医院,江西上饶334000)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高龄产妇不断增多。高龄产妇指预产期年龄>35岁的孕产妇,因30岁生育危险系数会随年龄升高而增加,因此,针对高龄孕产妇,需尽早发现高危因素,针对性处理,才能减少不良妊娠结局发生[1]。有研究报道[2-4]发现,针对高龄产妇,及时发现妊娠期并发症,并积极干预,可保障孕产妇及胎儿安全。二胎高龄产妇相比正常孕产妇,脏器功能有所下降,更易合并高血压、糖尿病、贫血等疾病,影响妊娠结局[5]。基于此,本研究选取本院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接收的二胎孕产妇160名作为研究对象,旨在探究二胎政策放开后高龄孕产妇的高危因素及临床干预对策,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选取本院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接收的二胎孕产妇160名作为研究对象,根据年龄不同分为对照组(年龄<35岁)与观察组(≥35岁),每组80名。观察组平均BMI(21.10±3.11)kg/m2;平均孕次(2.13±0.87)次。对照组平均BMI(20.43±3.01)kg/m2;平均孕次(1.92±0.89)次。两组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所有孕产妇及家属均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本研究已通过本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纳入标准:临床资料完整;均于本院顺利分娩,且均为单胎妊娠;均符合《妇产科学》中妊娠期孕产妇标准[6]。排除标准:妊娠前已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孕产期精神异常或意识障碍;孕产期出现严重恶性肿瘤疾病;依从性较差。
1.2 方法两组接受的检查、治疗措施均相同,回顾性分析两组临床资料,包括年龄、体重指数(BMI)、孕次、妊娠期并发症发生情况、妊娠结局等,以判断二胎高龄孕产妇的高危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