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关注社会公平
2021-12-18姜波
中国经济评论 2021年12期

共同富裕不仅是国家的行动纲领,而且应该切切实实地体现在普通民众的平常生活上。在我国即将迈入高收入经济体(按世界银行的标准)之际,怎样才算是实现了共同富裕了呢?那就是十九届五中全会所规划的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何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笔者的个人理解是,实现了共同富裕后,一个普通的“中产”人士的收入,可以承担一家三四口人吃喝拉撒睡的日常开销,可以经常外食、健身、旅游等;如果孩子上学,不至于求爷爷告奶奶地去挤“示范校”,每年还要花上几万元几十万元的额外费用;如果家中老人失能需要进养老院,不至于东奔西走排队等待、老人却得不到没有尊严的对待;如果买套“刚需”的住房,不至于为首付掏空自己和双方父母的多年积蓄;如果老人大病住院,不至于因巨额医疗费而一贫如洗……
从宏观上说,就是劳动报酬和居民收入在GDP中占比更大一些;最明显的标志是,基尼系数降到0.4(收入不平等的国际警戒线)以下。
走向共同富裕,当然需要着眼于在存量中“切蛋糕”,更重要的是着眼于增量的“做大蛋糕”。
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和关键条件。这是发展基础上的共同富裕,是效率基础上的社会公平。
有人认为,效率和公平不可兼得。其实不然。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尽管出现了一批率先富起来的“万元户”,但是几乎所有社会成员都不同程度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在相当意义上实现了“帕累托最优”,就是经济学家所憧憬的公平与效率的“理想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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