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预审机制的现状与思考
2021-12-17刘连政程秀才傅启国
中国科技产业 2021年12期
刘连政 程秀才 傅启国 夏 丽
(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南京 210000)
0 引言
随着知识经济不断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1]。国家“十三五”规划在关于现代产权制度的建设中,明确提出要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更是专门用一节叙述“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具体提出要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更好保护和激励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专利权是知识产权中最具技术含量的部分,其蕴含的巨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决定了完善专利制度是激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
专利申请须通过专利的审查才能被授权,根据专利法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全国的专利申请,并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省级及以下专利行政部门不受理专利申请1《专利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由于专利涉及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知识,审查周期较长,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往往需要两三年时间,大大影响了创新主体对市场的可预期性,不利于激发企业的创新积极性,长此以往,必将影响地方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建立产业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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