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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林权证复核初探

2021-12-17曾正泉肖恢波

农村科学实验 2021年33期

曾正泉 肖恢波

(1.吉安市自然资源局青原分局,江西 吉安 343009;2.吉安市青原区新圩镇人民政府,江西 吉安 343009)

林业产权改革工作结束后,新的林权证已顺利颁发到村集体及农户手中,但由于个别地方颁证工作中存在颁证程序不到位、权属存在纠纷仍然单方颁证、林权证颁发对象错误等问题,群众意见较大,诉颁证机关错发林权证的行政案件也不断增多,影响到林权改革的实效,加重了群众负担,不利于社会稳定。为维护林权人的合法权益,降低相关权利人寻求救济、解决问题的成本,减轻讼累,做好新颁林权证的复核工作,要求复核工作人员在审核当事人有证据反映登记林权存在错误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重新审查、核实其申请登记的依据及程序,界定林权登记是否错误,对查证属实确有错误的,形成专题报告(含足够证明登记错误的证据材料),作为办理更正登记的依据。现就新颁林权证复核目的、受理、调查、更正登记的一些方法和要求探究如下。

1.复核目的

为规范处理林权登记发证出现的错误,切实维护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发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因林权登记发证出现新的林权争议,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动产登记部门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通过查阅林权档案、询问乡村组干部、林改工作组人员、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勾图员,走访知情林农及现场勘验,重新审核申请人提请复核所涉林权申请登记的依据、程序及内容,界定林权登记是否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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