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下的森林旅游发展策略思考
2021-12-17张玉洪高岚婧高雪松
农村科学实验 2021年33期
张玉洪 高岚婧 高雪松
(1.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云南 昆明 650000 2.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 梁希实验班(林学与森保方向),北京 100083 3.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云南 昆明 650224)
传统林业发展方式难以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要求,必须在工作中予以全面改革,尤其是集体林权制度的颁布和实施,为林改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持。在制度推行过程中,林业产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更加明确,避免出现混乱状况,为统一化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逐渐发展成熟,应该以森林旅游产业体系建设为目标,将林业与旅游业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达到融合发展的目的。由于受到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森林旅游发展中面临巨大的挑战,必须结合时代背景及林业发展情况,提高对森林旅游的支持力度,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营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1.森林旅游概述
作为一种全新的旅游模式,森林旅游充分发挥了森林资源的优势,旨在开发森林资源的最大价值,与传统旅游业实现统筹发展。在满足人们的休闲和娱乐需求的同时,不会对森林资源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依托,推动社会经济的转型发展。特别是人们的旅游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特点,森林旅游模式的建设,可以充分体现其生态功能及文化功能,给游客带来不一样的体验。森林旅游真正实现了效益的最大化,符合当前绿色化发展的要求,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在要素整合中增强其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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