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对策探析
2021-12-17苗运香
山西农经 2021年21期
□苗运香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农技中心 江苏 徐州 221138)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困境
1.1 土地流转困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想实现规模化经营生产,就要租到集中或是连片的耕地,且有较长的流转期限。但就现实情况来看,很多地区都是小农家庭的传统经营模式,土地也都在这些小规模的经营户中流动。这是因为土地质量存在差异、土地流转的市场价格越来越高、各种承包、经营权界限不清,缺少统一的管理规范。在具体流转的过程中,很多人都是口头协议或是一些缺少法律效益的书面合同,整个操作过程较盲目,增加了投资失败的概率。
1.2 土地流转资金高
就当前的农业成本结构来看,地租占了很大的比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想大规模的生产,就需要租赁大片的土地支付大笔租金,给经营主体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很多农村地区的融资渠道少、贷款门槛高,经营主体可能会因为诚信、固定财产做抵押等一系列的问题,无法享受相应的金融服务,筹集到充足的资金,从而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
1.3 种植户缺少经营管理意识
各地区的种粮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处在较高的年龄层次上,可能超过了40、50 周岁,他们虽然有种植经验,但缺少经营管理意识、不了解互联网等相关的技术,不能及时更新生产技术、生产理念,在经营的过程中无法及早规避风险,也不知道该采取哪种措施抵御风险。
1.4 政府扶持力度小
政府应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但就现实情况来看,部分地区的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没有针对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主体的投融资、风险抵御等多个方面提出补贴政策或者是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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