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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出版业“走出去”政策分析及启示

2021-12-16陈丽潘文年

出版广角 2021年21期
关键词:出版商出版业走出去

陈丽?潘文年

【摘要】 美、英、日、法、德等出版业发达国家凭借政府政策、财政支持和行业协会等诸多优势,实现了出版业的快速国际化,通过税收政策支持对外出口、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不同部门共担职能、发挥协会作用等措施鼓励本国出版业积极“走出去”,对我国出版业“走出去”具有启发性。

【关  键  词】出版业“走出去”;政策经验;海外借鉴

【作者单位】陈丽,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媒介形象研究所;潘文年,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中国出版业‘走出去政策措施优化研究”(15BXW023)部分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239.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21.21.013

中国出版业“走出去”不仅要立足国内,强大自身,做大做强产业,还要优化与完善出版产业政策和“走出去”激励政策,大力号召并鼓励中国出版业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出去”,创新模式,继续拓展海外市场,助推中国文化走向世界。

当前,我国现有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推动中国出版业“走出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中国出版业“走出去”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版权引进和输出逆差虽在缩小但依然存在,输出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版权偏少,海外市场的拓展仍面临挑战等。要解决上述问题,需要有关部门继续优化完善鼓励性政策措施,促进中国出版业“走出去”和“走进去”。

美、英、日、法、德等出版业发达国家凭借政府政策、财政支持和行业协会等诸多优势,实现了出版业的快速国际化。中国出版业 “走出去”要实现预期目标,需加强出版业国际合作,借鉴出版业发达国家在扶持本国出版业“走出去”方面的经验,政府与行业共同发力[1],结合我国出版业现状及出版业“走出去”的实际情况,完善激励性政策措施,促进中国出版融入国际出版市场。

一、发达国家出版业“走出去”的发展概况

作为当今世界文化产业高度发达的国家,以美国、英国、法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在世界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占据着主导地位。有数据显示,美国的文化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为20%左右,美国图书出版业一直居世界前列,是图书出口大国。2016年开始,美国出版发行收入维持在每年250亿美元左右,仅麦格劳-希尔出版公司每年收入就达到29.35亿美元,总发行量超过2800万册,发行范围包括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英国是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版权输出国,有数据显示,英国出版商35%以上的收入来自海外市场,绝大部分是通过版权销售和合作出版两种形式获得,其最大的出口市场是欧洲,随后是北美和澳大利亚。法国号称全民阅读的国家,其国家图书中心2019年的数据显示88%的法国人保持了阅读习惯。法国人非常重视本国文化,长期坚持“文化例外”原则。出版国际化趋势的强势推进,促使美国、英国、法国政府加强了对本国出版行业的政策性引导。

随着自由贸易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国家出版业在对外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如德国作为出版实力最强的国家之一,拥有2000多家经营性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约8万多种,约6000家书店的年销售额近百亿欧元。每年10月举办的法兰克福书展更是国际出版业的盛会。德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保护本国文化的特殊性,抵御外来企业对其出版市场的破坏性侵入,从而使其出版市场一直处于稳定发展的状态。在阻止版权进入的同时,德国也不对外卖版权,由此大大限制了德国出版“走出去”。同样遭遇困境的还有日本。日本出版业的发展随着泡沫经济的破灭进入了负增长时代,连续六年下跌后直到2004年才开始反弹,却又在短暂的增长之后于2005年再次开始下降。德国、日本政府在出版业政策制定、法律保障、资金支持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出版业一波三折的发展变化,更是值得我们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

二、发达国家出版业“走出去”政策经验总结

1.税收政策支持对外出口

出版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经济政策是推动出版业“走出去”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营利性出版机构,美国联邦政府会按照税率对其进行征税;而对于非营利性出版机构,美国联邦政府会给予财政上的支持[2]。非营利性出版机构不仅不需要缴纳税款,相反还会在政策上得到较多的倾斜,从而降低其在经济上可能遇到的风险。为了扩大本国出版物的出口市场,美国联邦政府对进出口图书采取免征税的政策,尤其是对出口图书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出版物的出口。

免征增值稅的国家还有英国和法国。英国对一般商品会征收17.5%的增值税,而对出版物不仅免征增值税,同时也免征进口税[3]。这一零税政策已实施了100多年,长期的零税制度为英国出版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使其跻身世界出版大国行列。

法国政府也逐渐降低对出版物的税收,从20世纪90年代起,法国政府就把图书的税率从原来的7%下调到5.5%,报纸的税率调为2.1%[3]。为了促进出版业的出口,法国政府对出口的书报刊免征增值税,出口图书还可以享受非完税价格。

2.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1)资助范围全面化

美国直接对出版业进行赞助的机构包括国家科学基金会、国家人文基金会、国会及政府各个部门。如美国国会直接参与国际版权和图书出口活动,原新闻署长期赞助出版商参加各种国际图书博览会,国家科学基金会长期与一些国家科技期刊签订资助合同,大力推动美国出版业“走出去”。

英国政府对出版业“走出去”的资助是长期的,英国文化委员会、艺术委员会、海外贸易部、外交部、海外开拓局等部门和机构每年资助出版的金额达数百万英镑,资助范围主要包括英国图书的海外推广,举办、参加国际书展,出版并免费向东欧国家提供介绍英国图书出版信息的期刊,英国出版商参加国际书展的摊位补助和旅费补助,访问图书出口国的销售代表团的旅费和生活费补助,以及为开拓图书出口市场研究提供资金等。英国在财政上对出版业“走出去”的资助,不仅为其出版业“走出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从业者的积极性。

为了鼓励出版业“走出去”,增强出版业的国际竞争力,法国政府于1990年专门成立了图书文化基金会,每年为出口图书提供将近1亿法郎的补贴。这笔资金占到法国图书出口贸易额的5%—6%,主要用于补贴图书出口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如出口图书的运输补贴,其中空运补贴达30%—50%;对国际合作出版图书等业务提供必要的资助;将法国著作翻译成外文,可补贴翻译费50%。

(2)资助形式项目化

在资助形式上,发达国家出版业主要实行项目化赞助。如英国规定申请者可自行根据项目类型进行申报,经行业协会核准后可以得到政府每年列入计划内的财政拨款,但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发展方向。如“世界图书日”主要活动形式为参加书展、扩大图书版权出口等。针对一些具体的出版项目,还可以通过企业自行申请专项基金的形式,经政府核准后可筹集社会资金,吸纳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出版业的发展。

日本政府主抓重点区域与项目,主要包括翻译、出版、发行日本系列图书以及参与书展等[4]。日本国际交流基金2002年的年报显示,管理部门将国际交流基金的重点放在资助日本系列图书的出版上,共出版了33部,翻译文学作品共计11部,图书对外捐赠共计311个单位,资助参与国际书展共计15次。除了选择重点项目,在资金的使用上,日本政府还选择重点区域进行资助,将基金重点资助的区域定为欧洲,其次是亚洲和南北美洲,以达到文化交流的最佳效果。2013年,日本成立了“酷日本机构”,截至目前已投资41个项目,其中与媒体和内容产业相关的有15个,共计投入501亿日元[5]。

德国政府则重点扶持出版企业出国参展,企业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国外展览,或组织参加国外展览。凡是德国出版企业,不论大小、所属的行业和协会及其所在地,只要展示德国的产品,就可以申请参加官方扶持的展览,并获得优惠的展览条件。参展形式可以是集体展览、专业研讨会、行业特别展等。这种官方组织的出国参展规模相对较大,资助力度较强,极大地激发了出版企业的积极性。

3.不同部门共担职能

就出版业“走出去”的实际情况看,美、英、日、法、德各国都已形成一个多元化的管理体系。如美国立法、司法、行政等部门非常重视出版业的发展,在各自职能范围内采取措施为本国出版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帮助。原新闻署是美国政府的对外文化传播机構,其主要职责包括发布新闻、出版图书与杂志、举办或协调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等。机构合并后,美国国会又专门设立了登记、保护版权的机构,由此可见其对出版的重视程度。

日本对出版市场有管理权限的机构主要包括大藏省、通产省、法务省、总务省、外务省、文部科学省、经济产业省等[6],不同机构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能。如文部科学省主要任务是制定并实施出版资助政策及负责出版机构登记工作,大藏省主要负责税收政策的制定和税金的征收,各机构工作重点不同,分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与美国、日本不同,法国设有专门的出版业管理部门,即文化和交流部下设的图书与阅览司。设图书与阅览司的目的是提升法国出版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扩大图书的出口。该司主要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财政补贴等措施,为法国图书的输出和海外市场的拓展创造条件,以财力资助的形式支持法国出版商参加各种国际图书展,帮助其开拓世界各地的业务,并对开展国际业务的出版商予以优先支持,同时还资助法国作品翻译和在法国之外的国家销售法国图书等。除了设立图书与阅览司专门管理全国出版业,法国文化和交流部、图书与阅览司、法国全国出版联合会还共同出资成立了图书出口社,负责处理订数少的海外订单,以及向海外小型书店寄送法国的新书目,以促进法国图书的出口,扩展法国出版业的海外市场。法国外交部、海外合作部、科研部、外贸部等也参与了法国出版业“走出去”的推广工作。

4.发挥协会力量,优化服务

除了官方性质的专职管理部门,出版行业协会的作用也较大,某些协会还因政府授权而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可以行使政府的部分职能。如美国出版商协会、美国书商协会、美国大学出版社协会等,即由出版商和书商志愿组织起来,在政府部门登记后便可自行开展活动。美国书商协会定期举办国际性书展,利用各种渠道发布美国图书信息,积极扩大美国图书的国际出版市场;美国出版商协会代表本国出版业加入国际出版商协会,积极保障本国出版商利益最大化。

英国非政府出版协会非常多,但发挥核心作用的主要是出版商协会和书商协会。为了加强对出版企业的管理与服务,英国政府赋予了行业协会一定的管理职能。英国出版商协会成立于1896年,年出书近4万种,占英国年出书量的70%以上[7]。英国几乎所有的书商,包括连锁书店和小型家庭式书店都是书商协会的会员[8]。这两大协会在英国出版业占据了主导地位,具有一定的话语权。英国出版商协会和书商协会也主动承担管理职能,为英国出版业“走出去”创造更多的商机。为了使会员企业更多地了解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市场情况,英国出版商协会特意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如欧洲工作组、东亚工作组、拉美工作组等,分析对象国的行业和市场情况。英国书商协会则定期为会员企业提供出版信息,以帮助会员更好地了解出口市场,助力会员企业推广图书。

作为德国出版发行行业唯一的行业组织,布尔森协会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在欧洲很多国家,行业协会更多是在政府部门和会员企业之间起到桥梁作用,权力有限。然而,德国的历史及其固有的行业自律传统赋予了布尔森协会更强大的功能,其中包括政策制定和实施。布尔森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图书政策、行业规范和出版业对外发展政策等,德国现行的绝大多数贸易政策都是由其制定的,经政府批准后成为规定。由行业协会参与政策制定的做法,可保障政策制定主体的多元化,避免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主体缺位风险[9],使政策的制定更契合多方利益主体的需求。

日本大力推动行业协会在出版业“走出去”中发挥作用。2002年8月,日本经济产业省与文部科学省联手建立了内容产品海外流通促进机构。为了支持该机构的发展,财政划拨了专项资金,主要帮助该机构在海外市场进行贸易与维权。该机构由17个社会团体和19家文化企业组成,大力推进了日本出版业的出口工作。

三、发达国家出版业“走出去”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分析美、英、日、法、德五个代表性国家在税收、资金、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等方面推动本国出版业“走出去”中实施的政策措施可以看出:(1)各国都非常重视出版业的发展,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本国出版业的对外交流,致力于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2)各国都在经济上加大对出版业的扶持,主要包括税收优惠、财政拨款等形式;(3)各国多元主体都共同参与出版业的管理和服务,如美国与英国虽未设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但在实际的管理中,政府、行业、社会均有参与。

中国对外出版工作起步较晚,为了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提升文化软实力,必须扬长避短,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出版业在“走出去”进程中的有效实践经验。

1.提高对国际文化交流和出版业“走出去”工作的重视程度

国之交,在于文化相通。随着国际经济、贸易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随之而来的是不断扩大的出版国际交流,对出版业“走出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中国出版的国际化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政府应继续提高对国际文化交流和出版业“走出去”工作的重视程度,借助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对出版业“走出去”的引导,优化完善出版业“走出去”的鼓励措施,推动中国出版业走得更远。

2.完善税收和资助政策,实施多样化的税收优惠

首先,政府应以鼓励“走出去”为目的,调整出版物的进出口税率,对不同性质的企业和出版物实行差别税率;其次,设立各类奖励基金,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扶持,解决资金少、融资难等问题;最后,在投入重点项目的同时,还要考虑到中小型出版企业发展的不足,对中小型出版社和书店实施保护政策[10],进一步拓宽中小型出版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其“走出去”的风险。

3.加强行业自身的管理

中国出版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一要善于引入多元管理主体,充分尊重出版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发展需求,发挥行业组织的引领作用,借助其机制灵活的优势,积极代表本国出版业进行对外交流;二要发挥行业组织的服务作用,为各会员单位及时提供国际出版业发展的最新市场信息[11]。

此外,行业协会也要制定自律措施,维护好自身利益,推動会员企业更多地参与国际出版活动,同时引入社会监督机制[12]。出版业是一个社会性较强的行业,涉及社会多元主体的利益,应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制约,让更多的社会利益主体参与其中。

|参考文献|

[1]范军. 新中国新闻出版业70年[M]. 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9.

[2]崔斌箴. 美、英、法出版业“走出去”的政府推动因素分析[J]. 对外传播,2014(19):60-62.

[3]潘文年. 中国出版业“走出去”研究[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8.

[4]娄孝钦. 日本图书出版“走出去”资助基金分析[J]. 出版发行研究,2011(4):71-74.

[5]秦石美. 日本出版产业输出政策研究[J]. 出版发行研究,2020(2):89-94.

[6]孙洪军. 日本出版产业论[M]. 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

[7]魏玉山,杨贵山. 西方六国出版管理研究[M]. 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5.

[8]余敏. 国外出版行业协会研究[M]. 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05.

[9]王曙光. 公共政策学[M]. 北京:中国财富出版社,2014.

[10]朱朝旭. 为中国出版走出去出良策[J]. 出版参考,2004(8):19-20.

[11]潘文年. 中国出版“走出去”:出版行业组织的作用分析:以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框架[J]. 出版发行研究,2010(2):9-13.

[12]朱春阳. 扶持政策如何才能效能优化:基于我国出版业“走出去”驱动力结构的分析[J]. 编辑学刊,2013(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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