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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天化,铁拳打出正能量

2021-12-16

中国农资 2021年14期
关键词:合法权益名牌农资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一份终审判决书中,驳回了云天化化肥(天津)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中作出的要求其“更名并赔款”的判决。

“云天化”既是云天化股份的字号,也是其产品的驰名商标,云天化化肥(天津)有限公司却公然将“云天化”注册为其企业名称,且其主营业务与云天化股份相同。不仅如此,其成立后通过互联网、微信、抖音、快手、纸质印刷品等多种途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恶意宣传,故意将其与云天化混淆,攀附云天化商业信誉,进行不正当竞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的利益。为此,云天化股份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硬核”维权,专门组织人员充分论证上述侵权公司的侵权行为,深入分析案件的法律关系,并全力协调相关方,通过各种途径收集该公司侵权的证据材料。经过多方努力,最终赢得此案。

近年来,云天化在化肥生产领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随之而来的“傍名牌”现象越来越突出,以“地名+云天化”的方式“傍名牌”或申请云天化有影响力的注册商标等侵权现象层出不穷,严重侵害了云天化的合法权益。

邪不压正。此次云天化铁腕重拳让不法企业的侵权行为受到了严厉打击,为企业后续通过行政手段投诉或司法手段诉讼其他侵权企业提供了有利的支撑,必将有利于合法企业后续维护字号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打假维权等工作的开展,有效维护了企业和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傍名牌”现象由来已久,那些无良企业与名牌本来毫无关系,偏偏要在商标、企业名称上,将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与名牌产品千方百计扯上关系。这种极易造成消费者误认和混淆的“傍名牌”现象,不但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良性有序发展。

在高压重拳下,我国农资打假治理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发布虚假违法农资广告等现象,坑农害农,农民维权难恶性案件依然频发。劣质产品仿冒名牌,名称相近,包装相似,以假乱真,在广大农村地区尤为常见。

在法治化社会进程加速的今天,遏制“傍名牌”现象,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已成为全社会各界人士的共识。然而,在现实中“以打造自有品牌为荣、以傍仿他人品牌为耻”、“无形资产的价值远远高于有形资产”等等这些最基础的品牌运作理念,最不难懂的道理,实际上很多企业都未能深刻认识。有些农资企业甚至顾虑重重不敢维权,任凭那些过街老鼠肆意横行。

从“制造大国”到“品牌大国”的蓝图已经展开,保护大国品牌任重道远,各级政府、企业、法律界必须共同发力。大企业应该有大企业的范儿,大企业应该有大企业的勇气,大企业应该有大企业的担当,作为国有大企业,面对农资市场乱象,云天化铁拳出击,不仅仅是在保护自己,更为中国农资行业健康发展、为守护粮安天下释放出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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