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闲置宅基地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研究
2021-12-15祝坤艳李战奎
山西农经 2021年10期
关键词:农村
□祝坤艳,李战奎
(郑州科技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64)
1 问题的提出
现行宅基地制度问题突出,大量农房、宅基地闲置,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影响了农村发展与农民增收。因此,需基于实践层面,探索闲置宅基地有效利用机制、模式以及实现路径,以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政府报告、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形式,鼓励各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在实践中探索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加快形成可推广的有效经验。这为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开发利用提供了更为便利的制度环境。
2 河南省闲置宅基地开发利用问题分析
2.1 宅基地流转困难
宅基地流转面临的最大困难由政策性困难转变为渠道困难。很多农户迫切希望能够通过合理的方式获得闲置宅基地的财产性收入,无论是出租、转让、入股等都可接受。
目前,河南省农村闲置宅基地流转最大的困难是缺乏相应渠道,没有非常成熟的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中介服务的缺失给宅基地流转带来较大困难。
由于当前宅基地资格权的流转只限拥有相关资格的农民之间进行流转,城镇居民没有在农村买入宅基地的资格权。农民收入偏低,即便对于宅基地有需求,也很难或者不愿意出钱购买,这是宅基地流转的第二个困难。
宅基地流转的第三个困难是流转年限没有政策性规定,尤其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年限没有政策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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