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的现代适用性探究
2021-12-14袁希赏
山西农经 2021年14期
□袁希赏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16)
1 研究背景
乡村振兴战略以实现农村美、农民富、农业强为目标,坚持将农业农村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以农民为源动力,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农民市民化深入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迁移,导致我国农村出现“空心化”,农村土地撂荒的情况随处可见[1]。
2013 年,为了解决“谁来种地”这一问题,提出了发展新型职业农民代替传统农民。在塑造全新农业发展主体的过程中,不仅要尊重新型职业农民在生产中的主导地位,还要充分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主体作用,这样才能加速由传统农业经营体系向新型经营体系转变。2017 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培育出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和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要坚持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明晰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意识,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其主体能力,塑造新时代乡村振兴的主体,整合农业资源并且集约化利用,凝聚新时代发展动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 农村劳动力发展现状
当下,出现农民“后继无人”状况的原因有很多,其一是思想问题。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出,“农民”这一名词具有浓浓的乡土文化气息,但是在城镇化的长期发展过程中,这种乡土文化气息在对比城市文化过程中被认为是“土气”的,甚至逐渐带有贬义色彩。这就使农村青年一辈在城市对农村文化的冲击下受到影响,对自身文化产生自卑心理和不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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