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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分析

2021-12-14包彦婷

山西农经 2021年15期
关键词:乡贤村民发展

□包彦婷

(内蒙古师范大学民族学与人类学学院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2)

1 乡贤概念及内涵

乡贤一词由来已久,早在东汉时期就已出现。有学者指出,乡贤就是乡村中贤达之人[1]。乡贤在乡村有很高的威望,功名与贤德并重,并且在乡村治理中注重以“礼”服人,形成系统的“礼治秩序”,对乡村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随着国家对乡村建设的重视,新乡贤应运而生。有学者认为,新乡贤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出现的有资财、有知识、有道德、有情怀,能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并愿意为之作出贡献的贤能人士[2],强调了新乡贤对乡村物质、精神、情感等方面的作用。

新乡贤涵盖的范围应该更宽泛,即只要能对乡村发展有正面影响的基层干部、退休返乡的党员干部、拥有丰富人脉的商业精英、具有先进知识的大学生等都是新乡贤,他们普遍具有浓厚的爱国情怀、乡土之谊以及较高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渴望并愿意带领村民致富。

2 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2.1 调解矛盾纠纷,完善乡村交往平台

乡村社会与城市发展不同,“熟人社会”现象明显,但乡村社会也充满着矛盾和纠纷,主要表现为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3]。由于新乡贤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准和道德素养,具有公信力和号召力,当乡村社会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纠纷时,新乡贤可凭借在村民之间的威望,以调解为主、劝说为辅的方式解决乡村矛盾,成为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相处的桥梁。

2.2 举办社会公益活动,推动乡村社会发展

在新时代背景下,新乡贤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社会人脉,渴望对培养自己的乡村贡献自己的力量。越来越多的新乡贤自发扶持乡村事业,从捐钱、捐物到建桥修路,甚至救助灾民和扶持家乡企业。如今,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乡村社会的公益事业发生了重大改变,我国进入了振兴乡村社会的阶段。

新乡贤要承担起做好福利事业的责任,充分利用人力、财力、物力,投资乡村产业,发展绿色特色产业,解决乡村就业难、乡村“空心化”问题。

2.3 发挥参谋作用,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新乡贤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并且对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很深的了解,可以利用先进的文化知识,因地制宜,对农村发展提出合适的建设方案。基层组织可以设立专门的新乡贤研讨会,在决定重大事项时,新乡贤可通过新乡贤研讨会发表自己对重大事项的见解,如在村级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帮扶村民的方案等方面,新乡贤都可通过自己丰富的知识提出有深度的见解。

新乡贤研讨会应不断引进更多有才识、有学谋的人,以便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实施进行全面考虑,推动乡村高质量稳步发展[4]。

2.4 拓宽知识传播渠道,发展乡村教育事业

多数新乡贤是各个领域的成功人士,例如退休的老教师返乡之后希望继续在学校任职,为乡村教育行业作出贡献,乡村学校可以进行返聘;学业有成的大学生想回乡村小学、中学任职时,基层组织、学校要尽可能为返乡大学生提供岗位。

老教师丰富的阅历和知识储备,年轻教师良好的思维能力和先进的思想观念都能为乡村教育带来新变化。“扶贫先扶志”,要想实现乡村振兴,需要做好教育事业,鼓励新乡贤参与乡村教育事业,对乡村未来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5]。

2.5 发展庭院经济,建设乡村绿色产业

新式庭院经济以科学、精细的规划为抓手,充分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以乡村一家一户的庭院为中心和载体,发展集种植、休闲、加工、观光、文化等产业于一体的现代农业。新形态的庭院经济和新乡贤结合在一起,对推动农村发展有重要作用。新乡贤可以凭借自己对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了解对村民进行培训,弥补乡村基层组织在信息技术应用中存在的不足,村民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得收入,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新思路。新乡贤对村民的帮助,可以加强新乡贤与村民之间的情感交流。

新乡贤与新式庭院经济的结合,能够实现乡村经济“走出去”、新乡贤“留得住”,从而推动乡村经济高质量、高速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条件[6]。

3 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的困境及原因

3.1 政府对新乡贤的支持不足

新乡贤包含党员干部、大学生、商业精英、能人志士等,不是永久居住在乡村的村民,他们对乡村作出贡献出自于对乡村的乡土之谊、爱乡情怀。出于这份热忱,新乡贤从各个方面为乡村建设付出努力。但是,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具有临时性的特点,他们没有固定的职位、相应的“头衔”,因此新乡贤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缺少了一份“约束力”。

也就是说,地方对新乡贤的政策支持不足,如何实现新乡贤“引进来”“留得住”,成为地方政府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7]。

3.2 新乡贤缺少合法性地位

新乡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尽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了要积极发挥新乡贤的作用,但是对于新乡贤的合法性地位以及新乡贤对乡村治理的合理性仍然遭到很大质疑[8]。

在我国基层组织中,农村社会治理的主体是村支两委的基层干部,发展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也是村支两委,新乡贤在乡村没有合理性、合法性地位,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只能算是“门外汉”“局外人”,工作效果十分有限。

3.3 村民重“官乡贤”“富乡贤”,轻“文乡贤”“德乡贤”

无论是“官乡贤”“富乡贤”还是“文乡贤”和“德乡贤”,都对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杰出贡献。

但是,目前大部分村民仍然处于较为封闭的生活环境中,观念比较落后、政治意识比较浅薄,对于“官乡贤”“富乡贤”存在盲目崇拜的现象,并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视超出了对“文”“德”的培养。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扶贫先扶志。可见,无论在什么时代,人们对于“文乡贤”“德乡贤”的重视程度应该高于对“官乡贤”“富乡贤”的重视程度。

4 新乡贤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作用的路径

4.1 加强地方政府对新乡贤的政策支持

在农村“空心化”背景下,新乡贤的知识、才能、资产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地方乡村基层组织要尽可能留住具有特殊才能的新乡贤,组织一些大型活动,让新乡贤更加了解地方风情和乡村的实际情况,提高新乡贤帮助乡村发展的积极性,让新乡贤留在乡村参与建设,成为乡村建设的持久性力量。

4.2 确立新乡贤在乡村中的合法地位

新乡贤在实现乡村振兴中的地位不容忽视,应在村支部设立乡贤参事会、新乡贤矛盾纠纷调理会等,将乡贤分类纳入不同的组织中,对新乡贤的地位加以肯定。

在基层组织中设立“乡贤名人榜”,对有杰出贡献的新乡贤予以公示,为作出重大贡献的新乡贤制作“乡贤碑”。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关条例,对乡贤的地位予以肯定,让乡贤不再成为乡村发展的“门外汉”“局外人”。

4.3 大力宣传“文乡贤”“德乡贤”的重要性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于实现乡村振兴,物质支持固然重要,但是让乡村持续发展更为重要。“文乡贤”“德乡贤”为村民带来的知识、文化十分重要,而“官乡贤”“富乡贤”对乡村振兴的支持是一时的,只有真正提升村民的文化水平和道德素养,才能实现乡村的永久性发展,真正实现脱贫。

因此,乡村要大力宣传“文乡贤”“德乡贤”的重要性,为有突出贡献的“文乡贤”“德乡贤”制作宣传板报等,只有充分认识到“文乡贤”“德乡贤”的重要性,才能让乡村更好地发展。

5 结束语

自古以来,传统乡贤在乡村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调解矛盾纠纷、社会公益、参谋经济发展方案、提高村民素质以及发展绿色产业,新乡贤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乡村基层干部与村民之间扮演着“中间人”的角色。但新乡贤依然面临着许多挑战,例如合法地位缺失,难以长久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村民过于重视“官乡贤”“富乡贤”等,这些都对新乡贤作用的发挥造成了影响。在农村日益“空心化”的背景下,新乡贤在带领村民共同致富、传承传统文化、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留得住”乡贤是关键,最终目的是让乡村更好地发展,使新乡贤做到“抓铁有痕,踏石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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