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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现状及建议

2021-12-13江苏省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江苏农村经济 2021年1期
关键词:主体制度农业

单 琳 陈 霞/江苏省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养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江苏省扬州市在信息系统备案的种养主体有1912家,产品数388个,面积14.35万亩,产量24.16万吨。目前各县(市、区)已正常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方式包括自行通过信息平台打印出具合格证、鼓励开展信息化追溯的生产主体开具追溯码和合格证“二合一”标识,以及手填统一印制一式两联的合格证,已开具合格证687765张。

主要措施

政府统筹协调。2016年,农业农村部出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12月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2020年2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江苏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方案》,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联合制定印发《扬州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成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共同部署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全市应出具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全部正常出具合格证。试行品类主要为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和养殖水产品等风险高、消费量大的“菜篮子”产品。

部门分工合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协作,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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