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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试点县提升合作社质量的做法观察

2021-12-13袁逸飞朱信利

农村经营管理 2021年5期
关键词:实施方案全市辅导员

袁逸飞 朱信利

2019年,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体推进试点县。五大连池市对此高度重视,将合作社建设纳入到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考评体系,以清理、整顿和规范农民合作社为切入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有力促进了合作社的持续稳定发展,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全市共有农民合作社1548个,按行业划分,现已发展到5大类。其中:种植业1332个,林业1个,畜牧业145个,渔业6个,服务业57个。入社成员7555个,带动农户2.3万户。各级示范社107个,其中有国家级2个,省级8个、黑河市级13个,全市现有农民合作社辅导员145名,其中市站2名、乡(镇)22名,村级93名,业务辅导范围涵盖全市。

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国家、省、黑河市及五大连池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此项工作。清理范围包括所有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在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的基础上,进行精准甄别,逐一建立台账。共确定223个合作社作为整改对象,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顿。

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通过树立合作社典型,推广成功模式,激发合作社发展动力,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逐步形成一批效益好、带动力强、管理规范的高质量发展合作社。如五大连池市权春亮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社,经过几年的发展,成员达到195人。经营土地8256亩,其中入股1622亩、开展托管服务6634亩,由于合作社采取先进的耕种模式,经济效益较好。2020年度,入社成员每亩分红940元,比未入社成员每亩增收7.6%。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不但提高了成员收入,也带动了当地合作社的发展,社会积极作用明显,2020年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

强化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并组织实施《五大连池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五大连池市贯彻全省、黑河市“百村、千社、万户”示范典型三年培育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五大连池市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等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方面的工作实施方案5个,确保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一是开展示范社创建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从严把关、名录管理、动态监测、逐级推荐、专家综评和媒体公示等方式,扎实开展好国家、省、黑河市和本市的四级示范社评定和监测工作,打造了一批高质量示范社。二是规范财务、社务管理。在继续开展合作社财务代理记账的基础上,探索政府购买合作社财务代理记账托管服务形式,引导农民合作社财务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合作社民主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和盈余分配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合作社规范运行。三是开展培训工作。编写培训教材,举办培训班,对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和辅导员等农民合作社从业人员共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500余人次。

促进联合与合作。引导合作社自愿采取兼并、合并等方式,组建区域性、行业性和产业链性等联合社。支持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大户等经营主体加强合作,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如五大连池市权春亮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社2021年与和五大连池市祥源洋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探索土地种饲草喂羊,羊粪做农家肥上地循环利用模式,以达到节约成本又提高产量的双赢目标。

提升扶持力度。一是财政扶持。全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重点向合作社倾斜,整合资金使用,加大对合作社项目资金的支持范围和额度。对5个评为规范化建设典型示范社的合作社,每个给予扶持补助资金100万元,为100个本市级以上的示范社(包括本市级)提供会计代理服务补助,每个合作社补助500元,为154名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给予工作补助,每人500元。二是融资服务。在继续开展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基础上,五大连池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协调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经营权抵押、信用担保等业务,拓宽合作社融资渠道。帮助105家合作社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7308.7万元,利用信易贷平台帮助合作社对接金融机构,获得贷款8笔,共5030万元。三是人才支持。对合作社辅导员进行培训,稳定辅导员队伍,增强政策业务水平和辅导能力,同时,对合作社的理事长、监事长等从业人员开展技能服务、品牌宣传、产品展销推介等培训,为合作社质量提升培育一批懂经营、善管理人才队伍。四是社会支持。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与中国中化、中粮和中国邮政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合作框架协议和实施方案,现在有7家合作社正与中国中化、中粮和中国邮政业务对接、开展合作,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优势,着重破解合作社在种养技术集成水平不高、产销衔接不够紧密、加工流通能力不强、缺乏品牌宣传平台、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的问题。

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还存在的问题

数量不多。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仅占全市农户总数的40%,带动作用不明显,合作社还没有成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推动力量。

规模不大。全市50%以上的合作社入社成员不到50户,且注册资金绝大多数在10万元以下,市场竞争力较弱。同时,带动能力强、增收作用大的合作社较少,统一品牌和包装的合作社仅有17个,占总数的1.3%。

层次不高。目前的合作社基本为个体经营的实体型(私营企业性质),类似于家庭农场、大户经营。多数合作社凝聚力不强,品种、生产、技术等无法做到统一,没有真正形成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许多合作社技术培训、学习等开展松懈。

规范不够。大部分合作社与成员利益关系比较松散,产权模糊,权责不清,民主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流于形式。

管理不到位。相关部门还没有明确相应的职能细则,导致目前合作社管理出现“缺位”“超位”“错位”等现象,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阻碍。主要表现在税收、登记、资金、质监、用电、用水、用地扶持政策不到位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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