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税收征管与盈余管理实证研究
2021-12-13李翠红
活力 2021年12期
李翠红 张 川 吴 敏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00;2.香港中文大学,香港 999077)
引 言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蓬勃发展的民营经济成为我国经济社会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在诸多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因素中,税收征管发挥着重要的外部治理作用。为了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政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减税措施,在2021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明确指出要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但是,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的税收征管仍然面临较大的改进空间。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市场存在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漏洞,为存在盈余管理动机的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
不同于国有企业,我国的民营经济发展起步较晚,民营企业和政府部门的联系与国有企业无法相提并论。基于此,本文以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为背景,对税收征管和盈余管理的关系进行进一步的拓展与研究,加深和完善了对民营经济的理论认识与实证经验。
一、文献综述和研究假设
美国会计学家凯瑟琳·雪普(Katherine Schipper)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者为了达到某些私人利益,有目的地干预对外披露财务报告的过程。根据上述定义,盈余管理可能属于一种欺诈行为。然而针对这个问题,会计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P. M. 希利(P. M. Healy)和J. M. 瓦伦(J.M. Wahlen)认为,盈余管理是公司管理者通过选择会计方法或者安排真实交易来修饰财务报告的合法行为。宁亚平总结前人对于盈余管理概念的定义,将盈余管理和盈余操纵区别开来,说明盈余管理不同于会计作假,而是公司管理层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盈余操纵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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