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中工业城市的公园绿地社会公平性研究
——以东莞市东城街道为例
2021-12-12颜金珊王保盛唐立娜
颜金珊,祝 薇,王保盛,4,唐立娜
1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城市环境与健康重点实验室, 厦门 361021 2 中国科学院大学, 北京 100049 3 海南大学林学院, 海口 570228 4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 成都 610041
2008年全球城镇化人口占比已经超过50%,标志人类进入以城市为主导的社会模式[1],城市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与效率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2]。作为城市重要的绿色基础设施,公园绿地的服务效益是生态、社会、经济功能的总和[3]。在现今城市存量发展和存量规划阶段,城市公园绿地的公平布局显得尤为重要[4]。
公园绿地服务水平的公平性研究主要经历“地域均等”、“空间公平”、“社会公平”、“社会正义”阶段[4- 6]。“地域均等”阶段研究者依托“绿地率”、“人均公园面积”等底线规模指标衡量大尺度空间单元的人均公共服务量是否相等[7];“空间公平”阶段开始注重设施的区位和效益[8];“社会公平”在前者的基础上强调居民的权利和民主价值,考虑不同社会群体使用公园的公平性[9];而“社会正义”则呼吁公共资源应该向特定群体的需要倾斜[6]。
绿地公平性的问题可以分解为绿地、可达性、人3个基本要素[10]。学者通常从绿地的数量[11]、规模[12-13]、形状[14]、类别[6,15-17]对绿地分布的合理性进行探讨,近年来开始有学者从生态系统服务[18]、公园质量[19- 20]视角进行研究,但因为绩效化难相关研究仍尚少[10]。
可达性是居民克服距离、时间和费用等阻力到达目标场所的愿望和能力的定量表达[21],诸多研究在可达性等指标的基础上,叠加不同层级社会群体的空间分布特征,以揭示城市公园绿地分布的公平性问题[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