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学生欺凌、防治校园性侵害纳入专项保护
2021-12-09文/周新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1年9期
文/周 新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定专门规章。这一专门规章规定了哪些内容,对学校保护我们未成年人做出了哪些要求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1年6月1日,教育部公布了《规定》。《规定》落实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学校保护”的相关要求,共设八章、六十三条,分为一般保护、专项保护、管理要求和保护机制等章节,围绕“谁来保护”“保护什么”“如何保护”等问题,全面构建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制度体系,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专门制度。
《规定》遵循全面保护的原则,根据我国《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包括在校园内的平等权、生命健康与自由、人格权、隐私权、受教育权、休息权、财产权、肖像权和知识产权、参与权、申诉权等。同时,结合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的特点和需要,《规定》全面规定了学校应当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校规管理、教学管理、作业管理、读物管理、安全管理、药品管理、体质管理、心理健康、手机管理、网络管理、禁烟禁酒、教职工准入管理、聘用管理、教职工日常管理、校车管理、周边管理等,明确了学校管理的制度框架与要求。
在防治学生欺凌、防治校园性侵害方面,《规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社会关注度高、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完善了相应的防治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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