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然资源多中心治理的机制探索与规则构建
——以福建省武夷山市“五夫文化生态银行”为例
2021-12-08孙雪琳
福建商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孙雪琳
(中共南平市委党校 法学教研室,福建 南平, 353000)
自然资源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也是当下推动“城乡融合战略”和生态文明战略转型所依赖的重要载体。农村自然资源治理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涉及规划、管理、利用与保护等诸多环节,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市场和社会等不同层级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但长期以来,农村自然资源治理习惯于依托行政管控或市场调节的“一元主导”模式,忽视了自然资源的属地性和治理体系的多级性特征,对社区、地方乃至整个国家的生态环境都产生了不良影响。为此,从多中心视角探讨农村自然资源治理机制及规则完善,有助于推进现代化生态治理体系的形成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农村自然资源多中心治理的必要性
(一)农村自然资源现状及治理转向
农村自然资源既包括以“农用五块地”“建设三块地”“未用四荒地”为主的土地资源,也包括土地资源外的集体性经营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农业基础设施等)以及具有生态公益价值的生态景观、环境等自然资源。农村自然资源治理问题本质上是乡村社会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问题。古往今来,谈及中国农业社会或是三农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温铁军[1]认为,中国农业社会万年传承之内因在于三位一体:在于农民的生产与家庭生计合为一体,在于农村的多元化经济与自然界的多样性合为一体,在于农业的经济过程与动植物的自然过程合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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