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与第三支柱的"突破"
2021-12-07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
福利中国 2021年5期
·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 郑秉文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将从基本养老保险“一柱独大”逐渐向“三支柱鼎立”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与模式过渡。提高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在居民养老中的占比,需要具有前瞻性的顶层设计、科学的态度和路径,这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我国养老保障改革的既定制度目标。扩大第二支柱和发展第三支柱是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财富的重要手段,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主要物资基础与核心资产。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未来,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将从基本养老保险“一柱独大”逐渐向“三支柱鼎立”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与模式过渡,尤其要大力发展相对落后的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这将成为“十四五”时期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的主攻方向之一。
一、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基本现状
作为我国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迄今为止是覆盖人数全球第一、收支规模全球第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国第二支柱养老保险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构成,基金积累总计3万多亿元。其中,企业年金建立17年来,覆盖面没有明显变化。截至2020年底,全国参与职工人数为2718万人,覆盖企业数量约为10.5万户,积累基金约2.2万亿元。第二支柱养老保险的另一分支职业年金覆盖的目标群体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覆盖范围远远高于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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