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路径探析
2021-12-07罗开林
农业与技术 2021年12期
罗开林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中心,贵州 贵阳 550001)
1 贵州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标志着贵州省正式被中央列入全国首批3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这一重大举措,正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层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的重大举措,对推动贵州省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针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方案提出要“开展生态脱贫制度创新试验”,要把贵州建设成为生态脱贫攻坚示范区,通过完善生态保护区域财力支持机制、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面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护林服务机制,深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加快构建大生态与大扶贫深度融合、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1]。要“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行动计划,整村整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探索建立县城周边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乡镇周边村收镇运片区处理、边远乡村就近就地处理的模式,到2020年实现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通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设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分散处理设施,实现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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