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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田家英率中央调查组到富阳调查几个问题的梳理与考证

2021-12-07骆小峰中共杭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浙江档案 2021年10期

骆小峰/中共杭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1961年田家英率中央调查组到富阳调查是富阳党史上的重大事件,不仅对富阳有重要影响,甚至对全国也有重要影响,它为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六十条》)的制定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对于田家英率中央调查组到富阳的历史,虽然有较为全面的展示和宣传,但还有几个细节和问题值得继续研究、挖掘和考证。

田家英

一、关于田家英到富阳的时间

史料记载,田家英率中央调研组到浙江后,先带工作组到嘉善魏塘的和合生产队,然后从和合生产队赶到富阳东洲五星生产队调查。那么,田家英是什么时候到的富阳呢?

目前有两种说法:一是2月初。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浙江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下册记载:1月24日,田家英、石山、裴润、逄先知和薛驹等人到达魏塘公社。当晚,听取了公社党委书记张行方的汇报。1月25日到2月2日,田家英带领调查组在和合生产队(实际上是生产大队)调研。与此同时,中央调查组另一个小组的郝盛琦、马仲扬、吴剑青和省委调查组的毕向荣、王吟生、孙家贤、徐万山、陈启华等也于1月24日出发,到达桐庐县东洲公社五星生产队(实际上也是生产大队,下有7个生产小队)。2月初,田家英从和合生产队赶到五星生产队,连续开了几个座谈会,又深入农户调查,认为调查组掌握的情况属实,材料是正确的,食堂确实有许多弊病,群众不满[1]。另外,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王祖强撰写的《田家英浙江调查》一文,也持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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