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石刻文献职官词语例释
2021-12-06宁祥华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宁祥华
(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南充 637009)
石刻是我国古代一种重要的文献保存形式,所涉内容广泛,凡遇“九事”①“四端”②多刻石为记。金代石刻种类众多,数量较为可观,是金史研究的重要资料来源,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石刻文献中载有丰富的职官词语,即拥有一定官职、官衔或官阶,且能够承担一定官事的官员的通称。由于传世文献存在一定的遗漏和讹误,不能全面展现金代官制体系,因此石刻文献在补史乘不足的同时也为研究金代官僚制度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金代石刻资料中的职官词语为研究金史、金代官僚体系及金代政治制度提供了重要信息。有鉴于此,本文以金代石刻文献为语料,从语言角度和历史角度入手,对七个金代职官词语进行考释,进一步研究金代官制体系,亦对《金史·百官志》中的阙漏进行补充。
一、招捉使
天会十一年(1133年)《孟邦雄墓志铭》:“既而,借补承信郎、权知永安军事,累迁修武郎、京西、河北、河东路招捉使。”
按:“招捉使”不见于《金史·百官志》,亦不见于宋前文献。招捉使可见于《宋史·高宗纪》:“癸未,桑仲陷邓州,守将谭充弃城走,河东招捉使王俊引兵来援,仲执斩之,以其党李横知州事。”[1]487另在《续资治通鉴·宋纪》中亦有相关记载:“癸未,襄阳镇抚使桑仲陷邓州,杀右武大夫、淮康军承宣使、河东招捉使、知汝州王俊。”[2]457可见招捉使最早见于宋代。桑仲于高宗建炎间为盗,占据襄阳后,朝廷命其为镇抚使,后叛变攻陷邓州,王俊来此支援捉拿盗贼桑仲。……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