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几点思考
2021-12-06陶妹芳
江西农业 2021年8期
陶妹芳
(江西省宜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江西 宜丰 336300)
农村集体经济亦称“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简称“村集体经济”,是在1956年农村对传统小农经济社会主义改造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我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振兴实施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更是为发展状大村集体经济提供了政策理论指引。各级政府把发展状大村集体经济与乡村振兴、全面小康、党建“三化”、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等工作进行有机结合进行大量实践,起到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完善和规范的地方,笔者对江西省宜丰县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分析。
1 基本情况
江西省宜丰县地处长江以南,九岭山脉东南缘,共有212个行政村。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2881.5万元。整体收入都不是很高,而且发展很不平衡。其中100万元以上村仅有2个,分别是新昌镇桂花村收入达到143万元、流源村收入达到333万元。50~100万元以上村4个,20~50万元村25个,10~20万元村38个,5~10万元村126个,5万元以下村17个。……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