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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中涉案人员使用化名的思考

2021-12-06吴红梅

法治新闻传播 2021年6期

■吴红梅

网络时代,随着知识迭代,新闻传播方式不断求新求变,但对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原则并没有突破。

笔者查阅各类媒体的新闻报道发现,不少媒体在案件报道中,对涉案人员采用了化名。化名,是指为了某种目的不使用人员的实际名字,而用其他字符替换。使用化名的原因主要有三类:一是对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的维护;二是避免因使用真实姓名形成负面效应;三是媒体为减少麻烦,防范媒体官司。

笔者认为,新闻报道中是否要对涉案人员使用化名,必须根据新闻报道实际来决定。在涉案新闻报道中,一方面要把握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更加重要的是坚定不移地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维护民生权益这一宗旨。每一件案件对于涉案人员而言都是“天大的案件”,在新闻报道中合理使用化名,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体会到政府执法、司法的温暖,以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让涉案人员感受到新闻报道在遵循宽严相济的原则、在保障当事人包括涉案人员的权利。

涉案人员使用化名的必要性

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人民利益。在涉及法治问题时,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法律权益,进而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也是新闻报道的应有之义。

新闻与不同的学科联系密切,与政治、文学、社会、经济等学科交叉互联,和哲学、科学、艺术也有渊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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