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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媒体需主动作为

2021-12-06何慧敏

法治新闻传播 2021年6期

■何慧敏

随着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出台、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涉及未成年人相关权益保护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9条明确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宣传,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这一规定赋予新闻媒体神圣职责,将新闻媒体发挥监督职能正式上升为法定职责,意味着媒体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大有可为,媒体理应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主动作为。

及时发声,敢于监督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呼与走,是媒体尤其是法治媒体的责任与使命要求。

首先,要及时、准确发现、发声,凝聚社会关注,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出台,要求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其中对于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号检察建议”的出台再次警示我们必须关注当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的严峻现状。未成年人权益受损案件常常具有隐蔽性、亲缘性、长期性等特点,案件高发于家庭、学校、亲缘、社区关系之间,难以被重视和发现,儿童本身就是弱势群体难以主动维权。因此媒体有责任强化未成年人侵权案件的监督,唤醒社会公众对潜在家庭暴力、校园暴力、儿童侵害问题的关注。媒体不仅需要强化常规性报道策划推动法律法规、正确家庭教育模式的普及,也要积极监督报道涉未成年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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