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阅世与揽辔笼络
2021-12-06姜寿田
中国书画 2021年7期
关键词:书法
姜寿田
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中国书法是这样一门艺术,它表现为审美形式,但却内蕴深厚泛化的哲理—形上哲学与自然之道。因而它并不仅仅体现为纯粹的形式,而且是内容积淀的形式—有意味的形式。意味则表现为气韵、神采、风骨、妙、逸等本土书法特有的美学范畴与审美意蕴。它是人物品藻的美,是自然的人化。“灿烂的艺赋予道以形象和生命,道给予艺以深度和美感。”(宗白华《美学散步》)
书法的哲理形上性与文化性决定了书法世道人心与生命存在的相关性。这在魏晋实现书法文人化之后,便成为书法的主体特征。由此,书法的实用性与艺术审美分离,书法成为达其性情、形其哀乐的具有生命品格的艺术。李泽厚认为,从魏晋南北朝开始,气韵生动、言不尽意、以形写神,构成中国书画艺术的审美核心。文人书画的图式、趣味与价值由此展开。就书法而言,晋人以意言韵,人的风度、襟抱、学行反映到书法意的追求中。唐代张怀瓘创“神”“妙”“能”三格,以“神格”作为草书天才性的旨归,以此推崇王献之草书的天才性,并追配草圣张芝“一笔书”,抑羲扬献,为盛中唐狂草的崛起开辟了道路。而在这之前,初唐李嗣真《书后品》对“逸品”及张彦远对“自然”的推崇,在唐代初中期皆未发生整体效应。至晚唐宋初逸格才经由朱景玄《唐朝名画录》、黄休复《益州名画记》对“逸格”的推崇,而将“逸格”超于“神格”,使“逸格”成为书画品评的最高品级。
至北宋时期,书法的文人化臻于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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