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卫生条例》在新冠疫情应对中的困境与完善
2021-12-05刘雁冰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刘雁冰,马 林
(西北大学 法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27)
2020年1月末,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简称WHO)宣布新冠疫情(COVID-9)已构成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简称PHEIC)。新冠疫情的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令人震惊,全球公共卫生治理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自WHO成立以来,其主要职责就是领导国际社会共同抗击威胁人类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在此次全球新冠疫情防控过程中,WHO依然努力扮演着重要的领导角色,《国际卫生条例》作为国际公共卫生领域的框架性文件,在新冠疫情应对中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然而,在一年多来的疫情防控过程中,不论是从防疫建议的有效性,或信息共享的及时性,亦或是防疫资金的充足性来看,WHO都处于一种比较被动的状态,国际社会对其质疑声更是不绝于耳。美国政府甚至于2020年4月14日向国际社会公开表示,将暂停向WHO提供资金支持,这使得WHO在防疫工作中的主动权被大大削弱。WHO作为领导全球公共卫生的国际机构,《国际卫生条例》作为全球公共卫生领域的主要法律规范,在此次新冠疫情的防控过程中,其领导力和作用发挥得似乎不甚理想。面对《国际卫生条例》的实施困境,需要在治理机制、治理理念等方面加以完善,进一步增强《国际卫生条例》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使其能更好地应对国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一、《国际卫生条例》的演进
(一)《国际卫生条例》的形成
《国际卫生条例》最早发源于14世纪的鼠疫大流行。为了遏制鼠疫对全世界的侵袭,意大利的威尼斯于1348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检疫法规,施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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