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文献综述
2021-12-05宋策周黎
内蒙古统计 2021年5期
○ 文/ 宋策 周黎
为了弥补经济发展对草原生态造成的损害,政府出台并实施了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对前期政策实施的效果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可为后期工作的改进提供帮助。文章通过对已有的文献研究结果进行梳理,发现补奖政策的生态效果良好,但是经济、社会效益仍有待提升。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补奖标准制定不合理、主客体的分类不准确、缺乏长效机制、补奖方式和资金来源的单一化以及法律监管机制的不健全。最后围绕核心问题提出了政策实施的改进建议。
一、草原生态补奖现状
草原生态补奖政策于2011年开始实施,每五年为一个周期,主要包含草畜平衡与禁牧补贴两类补奖政策。相关政策法规在一直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均颁布相关政策文件,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以保障生态补奖政策的顺利实施,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果。下图所示为八个省、自治区在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实施第一轮期间的具体情况。如图所示,不同省、自治区获得的补奖总额存在较大差别。内蒙古地区的草原面积较大,是需要重点保护的生态补偿区,其总的补奖款尤其是禁牧补贴金额明显多于其他省与自治区。宁夏、四川、云南等地草原面积相对较少,因此生态补奖款总额低于其它地区。

注:数据来源于八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和部分省(区)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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