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物联网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变革探讨
2021-12-05冯春花张明慧
煤矿安全 2021年7期
冯春花,张明慧
(中国矿业大学 管理学院,徐州 江苏 221008)
现行中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是“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格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共同承担对煤矿企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权监察地方监管部门的执法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现行监管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监管简单重复、立法不完备等[1]。物联网介入煤矿安全监管系统后,通过物联网,煤矿安全各项数据适时和实时传入物联网系统[2],但没有充分发挥信息监管优势。物联网应用引起了煤矿安全监管方式发生巨大进步,要求煤矿安全体制相应调整和改进,以适应物联网技术环境下的监察新常态,提高煤矿安全监管绩效。
1 物联网对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提出变革要求
物联网环境下,传感器、传感网分布在煤矿生产各处,提取大量安全数据,包括人员定位、设备隐患、环境监测等。通过云交互数据管道和云存储处理海量数据,形成云系统。云系统包含煤矿地质、生产、监控、事故数据,也包含其他煤矿的安全数据,还包含监管执法数据和文件。不同层级监管机构均可从云平台获取所需安全数据进行决策。主要改变表现为:①通过物联网获取更全面、实时和关键的数据,安全数据可感知,可获取和可传递,为远程监管提供了技术基础,远程监管成为可能;②安全信息云共享解决了信息不对称下的单独监管,重复监管问题,各层级监管机构在煤矿安全数据上“各取所需”,分层分级监管成为可能,解决了信息孤岛问题,提供多主体沟通协调通道,多主体协同监管成为可能[3];……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