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医精神病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21-12-05李钢琴胡泽卿
法医学杂志 2021年6期
关键词:培训
李钢琴,胡泽卿
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四川 成都610041
目前,我国法医精神病学的从业人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精神科的临床医师,经过简单的培训后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书;一类是法医学专业的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法医精神病学相关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后,获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书。在我国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主要从事法医精神病学鉴定工作,对于法医精神病学领域的其他内容则鲜有涉及,例如精神障碍者违法行为的预防和矫正,违法的精神障碍者的治疗和管理,法医精神病学体系中各部门的联络与协作等,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法医精神病学体系的横向发展。虽然法医精神病学有着广泛的研究内容和应用空间,但是我国法医精神病学专业人员并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和价值,这和我国法医精神病学培养体系有着一定的关系。因此,本文简述部分其他国家的法医精神病学人才培养体系,以期对我国的人才培养有所启示。
1 美 国
在美国,法医精神病学是一门非常重要的精神医学分支学科,其应用贯穿于法律、民政和精神卫生系统的各个环节,在社区、公安、医院、法院和监狱等部门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早在1992 年,美国医学专业委员会就将法医精神病学正式确定为一门精神病学的亚学科,并同时成立了一个部门,管理法医精神病学相关的培训和资质认定。……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