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金融社会工作介入农村脱贫人口返贫问题研究
2021-12-05张皓祯杨书胜
农村实用技术 2021年10期
张皓祯 杨书胜
(青岛理工大学,山东 青岛 266520)
1 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贫扶贫,脱贫工作实现了由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向精准扶贫的转变。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全国贫困人口已经从2012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2019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县整体“摘帽”,消除区域性贫困,实现了人类历史上消除贫困的伟大创举。
然而,由于农村脱贫人口的自身脆弱性、外部环境风险频发性、扶贫政策的不连续性以及社会力量介入方式效果偏差性等一系列原因导致脱贫人口返贫现象时有发生。现行标准下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已经实现了全部脱贫,但是脱贫并不意味着贫困的终结,目前的农村脱贫人口大都生活在绝对贫困线附近,在脱贫后的3~5年内仍是返贫的高发期。如何探索有效的农村脱贫人口防返贫途径,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十分必要。[1]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大力培育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这为金融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提供了政策依据、行动指南。金融社会工作凭借其金融能力与资产建设两大核心概念,福利属性、社会化干预和面向钱财议题三大特征,以及金融教育、金融咨询、金融训练、金融治疗、资产建设五大干预手法,金融社会工作能够作为专精力量进入到农村脱贫人口防返贫的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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