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制度自信 催生履职自觉
2021-12-05省人大代表
人民之声 2021年12期
文 刘 涛(省人大代表)
担任省人大代表九年来,我深切感受到,在宪法精神的照耀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障了代表行使职权,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代表履职中的自豪,加深了我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自信更催生了代表履职的自觉。下面,我结合自身履职经历,谈三点认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深厚的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制度基础。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法规定,国家和社会为代表履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更好地保障了代表履职。
2014年,我在基层调研中发现广东部分地区存在消防队伍建设不稳定、设施落后等问题。为推进消防安全建设,我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行程近1 000公里,先后到广东省消防总队和东莞、韶关等地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于2015年领衔提交了《关于尽快解决我省消防工作中的紧迫性重大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建议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2016年,这项工作被省政府纳入全省“十大民生实事工程”,省政府投入上亿元专项资金,为111个欠发达地区执勤消防站配备器材,让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人大制度中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深厚制度基础,让代表履职见效果、出成果有了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鲜明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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