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三治融合”视角下乡村治理主体的系统定位与实践逻辑
——基于陕西省富县“两说一联”的实证分析

2021-12-05何宇高布权

关键词:主体

何宇,高布权

(延安大学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陕西 延安 716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改进的治理模式、不断融合的治理思维以及不断提升的治理能力都向着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最后一里路”迈进。乡村治理是对乡村问题存在的理性回应,是十九届五中全会继续强调推进乡村振兴的“善治”选择。浙江省桐乡市在2013 年率先探索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实践并且取得了较好成效,此后,经由国家鼓励与地方模仿的积极推进,“三治融合”已成为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品牌,更为乡村治理发展方向指明了道路。值得关注的是,“三治融合”中多元治理主体的理念较好符合了我国乡村社会治理现实发展的需要,因此,明晰的治理主体的定位与运行逻辑能为乡村治理的有效性提供最基础的保障。

一、问题的提出

乡村治理是治理理论的延伸,一直以来都是乡村问题研究的重点议题。1998 年,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在一次研讨会上结合我国“三农”问题的现实状况[1],提出了“乡村治理”这一更具先进性与包容性的词语用以分析我国农村问题。目前,乡村治理场域已经成了国内学者研究的热点,关于其研究主要从乡村治理主体、乡村治理模式、乡村治理困境以及乡村治理体系等几方面展开。

第一,关于乡村治理主体的研究,主要可分为治理主体类型、关系互构以及在治理过程中所折射出的角色定位三个方面。……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主体
一起多个违法主体和多种违法行为案件引发的思考
论碳审计主体
论自然人破产法的适用主体
从“我”到“仲肯”——阿来小说中叙述主体的转变
如何让群众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
何谓“主体间性”
技术创新体系的5个主体
中医文献是中医宝库的主体
关于遗产保护主体的思考
怀旧风劲吹,80、90后成怀旧消费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