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经》疑难文献考校十二则
2021-12-04贾雯鹤
四川民族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贾雯鹤
(西南民族大学,四川 成都 610041)
《山海经》是我国先秦时期的一部作品[1],全书篇幅不大,不到三万一千字,但内容丰富,具有极高的价值,是诸多学科的学者需要参考利用的重要典籍。近年来,出土文献大量面世。学者发现出土文献的一些材料,只能在《山海经》里面找到对应之处[2],其史料价值更加凸显。我研读《山海经》有年,发现其疑难文献颇多,对正确理解该书带来了障碍,故曾撰系列论文予以揭示[3-13]。今以通行的阮元琅嬛仙馆本郝懿行《山海经笺疏》为底本,再对其中的十二则经文及郭璞注进行校勘,以请教于方家。
一
又东五百里,曰鹿吴之山,……有兽焉,名曰蛊雕,其状如雕而有角,其音如婴儿之音,是食人。(《南次二经》)
郭璞注:“雕似鹰而大尾长翅。”[14]22这段经文里面,暗含一个不易被人发现的文献错误,那就是“其状如雕”的“雕”字。或许有人会说,郭璞都为“雕”字作了注,怎么会错误呢?实际上,在《山海经》早期版本即宋、元、明本中都没有这一句郭注,而到了清康熙年间成书的吴任臣《山海经广注》才首次出现这句郭注,其后的项絪本、黄晟本、毕沅《山海经新校正》、郝懿行《山海经笺疏》才都有了这句郭注。《本草纲目》卷四十九“雕”条云:“雕似鹰而大,尾长翅短。”明显可以看出,首见于清吴任臣《山海经广注》的这条注文,是根据《本草纲目》所作的旁注之文,而且“翅”下又脱一“短”字。这条郭注既然不是郭璞所作,那么它就不能作为“雕”字不误的证据了。

二
又北五十里,曰县雍之山。(《北次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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