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舞蹈编导的综合素质构成
2021-12-03王誉晓
艺术品鉴 2021年2期
王誉晓
一、舞蹈编导应具备的“基本功”
(一)观察、理解与模仿
观察生活是舞蹈创作的起点,舞蹈作品在形式上的创新点,取决于舞蹈编导在内容构思中的“新意”和创意。舞蹈编导利用自身的观察能力去发现生活中的人和事。放宽眼界并深刻地挖掘,才能从现象看到本质,为当下的舞蹈创作提供丰富的生活素材。编导的眼睛应该广泛地深入每个生活领域,辩证地、历史地把握生活,认识社会,这便是编导自身对生活的积累。通过“编导的眼睛”观察生活中的真、善、美与假、恶、丑。
理解能力是在广泛地观察生活、积累生活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舞蹈编导必须有对生活的深刻认知,并有目标的创作,这就需要理解生活,理解我们的社会,理解艺术本身的功用。舞蹈创作,要舞之以“理”,动之以“法”。这个理、这个法正是生活本质规律在舞蹈作品中的具体表现,是艺术创作的“生活依据”。舞蹈不是通过动作的堆砌来呈现,应具备合理性、逻辑性并有规律地去表现内容。
模仿本身就是学习。生活动作提炼到舞蹈语言这一过程,就需编导从模仿开始。其中包括现实生活中的人、事以及矛盾冲突。表达人物感情的表情神态等。模仿的重要作用在于将内在的感情体验、文学式体验转化为舞蹈的动作式体验,它使舞蹈编导从生活情境的内模仿转化成为动作形象的外模仿,所以说,编导要明确模仿在舞蹈创作的准备阶段所具有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并直接关系到舞蹈编导构成自己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段。……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