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生态综合补偿试点规划研究
2021-12-03唐文静李敏敏
林业勘查设计 2021年3期
关键词:生态
唐文静,杨 培,刘 娟,李敏敏
(1.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云南 昆明 650051;2.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大理 剑川 671300)
生态补偿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的一种制度安排[1]。实施生态补偿对于调动各方积极性、保护好生态环境以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生态补偿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我们国家非常重视生态补偿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心由事后治理转变为事前保护,从源头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进行生态补偿[2]。
1 基本情况
剑川县地理位置特殊,区位十分重要,位于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和怒江州的结合部,是大理州连接滇西北的丽江和怒江、通向香格里拉、走进川藏的重要门户。
剑川县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高山峡谷,河川谷地纵贯南北,海拔高差很大,山地面积占90%以上。剑川县2008年被列为大理州第一个全国第一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2017年成功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县,2018年开始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 生态补偿成效
剑川县现有生态补偿主体主要以国家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辅。补偿方式主要包括项目补偿和资金补偿。项目补偿,是通过项目建设投入的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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