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莲池行宫保护管理文告刻石考
2021-12-03于素敏
保定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于素敏
(保定市博物馆,河北 保定 071000)
清延明制,上级对下级发布命令、指示时用牌,称为信牌或宪牌,作为正式的下行文种,载入《清会典》。清代官方规定向下发布命令指示用牌的,大体是地方总督、巡抚向司、道以下衙门行文,府、直隶州向县以下、总兵向参将以下的行文,以凡次行文所属下级也都使用牌文。其余称作牌的文件还有火牌、兵牌、护牌、传牌、功牌等名目,都是作凭证使用的[1]。
现存于莲池书院博物馆的清代莲池行宫保护管理文告刻石,记述了保定知府宋英玉转述引文乾隆三十八年(1773)十一月直隶布政使杨景素宪牌内容。宪牌记述了莲池行宫修缮后制定管理制度的过程,并将行宫管理规条和行宫物资清单附上,为研究清代莲池行宫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该刻石是目前发现的唯一一件关于莲池行宫管理制度的实物。柴汝新和苏禄煊编著的《古莲花池碑刻精选》对该刻石进行简单介绍并录文注释,但没有对记录的内容展开详细阐述。马永祥和吴蔚编著的《直隶总督与古莲花池》一书对莲池行宫管理有所记述。笔者对既有录文与刻石比对,发现其与原刻石文字有不符之处,故重新整理了刻石录文。通过对刻石录文内容分析,可知清代乾隆三十八年,莲池行宫由原来的清苑县变为直隶总督进行管理,并分析了不同管理层级的各自职责。
刻石为青石质,名清代莲池行宫保护管理文告刻石,原刻石无标题,现标题为《古莲花池碑刻精选》(编注者所加),共三方[2]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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