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气道保护为目的的气管插管在ICU危重患者中的应用
2021-12-03罗醒政古伟光郑梓均池锐彬
包头医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罗醒政,古伟光,郑梓均,池锐彬
(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小榄医院ICU,广东 中山 528415)
气道管理是抢救急危重症患者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挽救患者的生命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部分危重症患者早期尚未达到紧急建立人工气道进行机械通气的指征,但在此后的诊断、治疗过程中存在较大的气道风险,如可能会出现误吸、窒息、缺氧,严重者可导致心跳呼吸骤停等。早期实施积极有效的气道保护措施,可避免上述危险情况的发生。我院ICU对269例危重患者实施以呼吸道保护为目的的气管插管,取得良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收集2010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小榄人民医院ICU 269例以呼吸道保护为目的的气管插管临床资料,其中男190例、女79例,年龄16~91岁、平均年龄42.0岁,重型颅脑损伤101例、脑卒中59例、高处坠落伤、车祸、挤压伤、刀刺伤(无颅脑损伤)等22例、各类原因的急性肺水肿22例、各类中毒20例、上消化道出血(包括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18例、头面部烧伤12例、急性喉炎、咽部脓肿等5例、破伤风5例、癫痫持续状态3例、咯血2例。
1.2临床表现 以气道保护为目的的气管插管定义为尚未达到紧急气管插管、机械通气的指征,患者符合如下所有情况:血氧饱和度≥90 %;动脉血氧分压>60 mmHg;呼吸12~30次/min;无呼吸窘迫、呼吸急促等严重的呼吸困难;无严重的误吸;在此后的诊断、治疗过程中存在较大的气道风险,如误吸、上呼吸道梗阻、窒息、缺氧,心跳呼吸骤停等。符合下列情况均给予呼吸道干预(除外有明确建立人工气道指征的患者)以保护气道:(1)颅脑外伤合并颅底骨折或有面颅损伤有大量出血或/和脑脊液漏,昏迷合并呕吐,易造成误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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