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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债救国难 华侨赤子心
——民国廿六年救国公债发行与华侨购债研究

2021-12-03王晓靖

八桂侨刊 2021年2期

王晓靖

(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北京100007)

一、相关研究及收藏情况述评

公债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举借的各项债务”①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Ⅰ》,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年,第212页。。按发行地域,公债可分为国家公债和国外公债。早期的公债主要是财政困难的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和国家职能的不断扩大,发行公债成为各国实现国家干预经济、调节经济的一种重要手段。

甲午战争爆发时,清政府财政空虚,为募集军费,于1894年向本国商人借债,称为“息借商款”,是为我国公债发行之肇始。1898年中国清政府为偿付“甲午战争”对日本的战争赔款而举借内债,又发行了“昭信股票”。但是由于发行不力,各种弊端丛生,公债最终演化成为官府的勒派或强募。

北洋政府时期,自武昌起义后,各省地方实力派就开始截留原应解归中央的税款,中央财政呈现空心化趋势。北洋政府无法再像清政府那样依靠举借外债来解决财政危机,于是把募债重心转向国内,于1914年设立了内国公债局,靠发行国内公债来弥补财政的不足,成为北洋政府筹款的不二法门。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与北洋军阀残余势力、内部各异己派系的军事集团不断作战,还进行“剿共”的反人民战争。十年内战,消耗了巨大的财力,军费占去了南京政府开支的近1/2①潘国旗:《近代中国国内公债简论》,《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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