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老人文化养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21-12-02邵宝文
农技服务 2021年8期
邵宝文
(山东华宇工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山东 德州 253034)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老人与城市老人同样享有最基本的养老金保障,拥有了更好的养老基础,基本实现了物质生活上的老有所养,对精神文化也有较高的追求,随之产生了“新老人”和文化养老的概念。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发布的《2018年中国老年心理健康白皮书》显示[1],我国老年人精神生活匮乏是普遍现象,人们更多关注老人的物质需求而忽略文化服务需求。文化养老是一种顺应人生发展规律的积极养老理念,也是一种更加关注老人精神需求的养老方式。由于我国农村文化养老起步较晚,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因此,介绍新老人文化养老的内涵,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为推进农村文化养老事业的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1 新老人文化养老的内涵
1.1 新老人
“新老人”的概念最早由日本医生日野原重明提出。日野原重明[2]认为,“新老人”指75岁以上的能生活自理和坚持工作的老人,其本人于2000年发起成立了东京新老人会,发起了新老人运动,2016年会员达到9 388名。除日本外,意大利社会学家及有关机构认为“新老人”是晚年生活丰富、心理年龄年轻、消费追求舒适的60~76岁群体。在我国,《浙江老年报》提出,思想解放、心态年轻、生活时尚和热心公益四者居其一的即为新老人[3]。陈超等[4]认为,新老人主要指年龄超过60岁、生理健康、心态积极活跃、不满足于安享晚年、在享受快乐和社会赞誉的同时渴望发挥自身价值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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