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韩非子法治思想对法治乡村建设的启示
2021-12-02吴菲薛松
乡村科技 2021年32期
吴菲 薛松
(安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指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1]。2020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到2035年,乡村法治可信赖,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法治乡村基本建成[2]。
在数千年历史悠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历程中,先秦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的学说中就包含了丰富的以法治本、法治公正等思想。这些思想对我国从古至今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在新时代依法治国的今天,对法治乡村建设也具有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1 韩非子法家思想的主要内容
1.1 以法治国,以法为本
“以法治国”是指以法作为治国的根本,高度概括了国家管理的经验,总结升华了法家的法治思想。“以法治国”的提出最早见于管仲的《管子·明法》篇:“以法治国,则举措则已”。韩非子著作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用法律治理国家,提出“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并从各个方面完善了法制思想,使古代法制思想理论逐步系统化,形成了以法为核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韩非子·饰邪》中“故先王以道为常,以法为本”是法家所提倡的“法治”的重要观点学说,对我国封建法制的确立和完善均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2 以法为教,高效普法
以法为教是指引用法律条文作为教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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