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监督转型:基于财政视角的思考
2021-12-02尚所林
云南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监督
尚所林
(云南开放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0)
一、财会监督的内涵、外延及地位
从法律层面看,《会计法》确立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重点是从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三个角度对会计监督进行规范。《预算法》明确了人大监督、财政监督及审计监督的职能职责。[1]重点是从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三个角度对监督体系进行制度安排。因此,财会监督实质上是依据《会计法》、《预算法》等财会法规对财政、财务、会计行为各种监督活动的统称。在内容和层次上包括财政监督、财务监督、会计监督。[2]监督主体主要有人大、审计、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从狭义上分析,财会监督主要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财政监督活动。
财政监督,主要指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以及预算管理中的特定事项。一般包括财政一般收支预算业务、政府性资金预算业务、国有资本金预算业务、社保资金预算业务、财政国库业务;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彩票资金等。财务监督,主要指通过设计制定财务制度的方法及手段监督经济业务。一般包括基建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基金财务制度、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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